產品時間:2024-04-20
氧指數測定儀是將O2和N2混合后,測量剛好維持試樣燃燒所需要的低氧濃度(摩爾濃度)。本儀器利用質量流量控制器,精確控制O2/N2的流量,通過混合室混合,
氧指數測定儀測試原理
是將O2和N2混合后,測量剛好維持試樣燃燒所需要的低氧濃度(摩爾濃度)。本儀器利用質量流量控制器,精確控制O2/N2的流量,通過混合室混合,充分保證濃度控制的準確性,采用英國順磁氧傳感器,配合檢測O2濃度,性能良好。針對準確度要求較高的試驗用戶制造,也可滿足一般用戶需求。
此款符合但不僅限于下列標準:
GB/T 2406.2-2009,GB/T 5454-1997,GB/T 10707-2008,ISO 4589-2-2006,ASTM D2863-2000
氧指數:通入23±2℃的氧、氮混合氣體時,剛好維持材料燃燒的小氧濃度,以體積分數表示。
儀器的組成與使用
顯示屏:進行試驗操作、控制及報告查詢;
電源開關: 按下開關,接通電源;
急停按鈕:緊急情況下停止切斷儀器電源;
通氣開關:按下開始通氣,再次按下停止通氣;
計時按鈕:按下燃燒計時按鈕,燃燒計時開始;
O2,N2壓力調節開關:將外接氣體降壓成儀器可使用的氣體;
O2,N2壓力表:顯示進入儀器的氣體壓力;
燃燒筒:燃燒試驗進行的位置,頂部筒蓋提供穩定的氣流量;
基座:通入氣體,并且支撐試驗樣品,裝有玻璃珠和金屬網;
點火器:用于引燃氣體
應按材料標準進行取樣,所取的樣品至少能制備15根試樣。也可按GB/T 2828.1—2003或ISO 2859-2:1985進行。
注:對已知氧指數在±2以內波動的材料,需15根試樣。對于未知氧指數的材料,或顯示不穩定燃燒特性的材料,需15根~30根試樣。
本公司不承擔任何未經授權修改本
儀器自*使用之日起12個月,或者自發貨之日起15個月的質量保證,以先發生者為據。儀器已通過檢驗與測試,因此無材料和工藝缺陷。本保證書代替其它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在任何情況下都有責任和義務為任何由于違反此保證條款而造成的特殊或間接損害負責。
責任僅限于對在船上和工廠交貨過程中產生的任何有缺陷部件提供維修或換貨。對由于濫用、使用不當、事故、變更、忽視、未經授權的維修或安裝造成儀器或部件的損壞將不予保修。對缺陷認定和造成的原因有zui終決定權。
當部件經過維修或更換后,依據該保證書在設備原保修期或自發貸之日6個月內的保修繼續有效,以時間較長者為據。
保留對其產品進行更改和改進的權利,但無義務對已生產的產品執行改進和安裝。
1.3 部件保證書
供應的部件和材料均已經過檢驗和測試以確保無缺陷和瑕疵,當其在制造的儀器上正確安裝和操作時,他們將正常工作。部件(不包括消耗性部件如光源、光學元件、摩擦布等)的質保期為自發貨期始6個月。
本保證書代替其它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在任何情況下都有責任和義務為任何由于違反此保證條款而造成的特殊或間接損害負責。